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馬太福音5章11-12節)

這兩節經文被很多基督徒有意無意的用來支持自己或教會在具爭議性課題上的立場。某些牧者在講道時就特別喜歡提及基督徒受世人逼迫,以強調自己的論述多麼本於聖經。但這樣其實是犯了邏輯謬論—基督說人若「因我」「辱罵你們」「你們就有福」,可並不代表每次有人「辱罵你們」都是「因我」的。這是基本邏輯。相反,基督徒大有可能是作了壞見證才被指責。

我個人的看法是作為基督徒,甚麼自己受逼迫的還是少提為妙。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做法不單在靈性上十分危險,對非信徒來說更是十分壞的見證。相比這世界上大多數人—甚至只是香港內的弱勢社群—香港一般的基督徒怎看也是活得非常、非常的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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