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七一衝突後心情沉重,實在無心機寫任何野,不過今早見到篇「我丈夫是防暴隊」嘅文章,登時火滾。

篇文章係由「一名機動部隊人員的太太」所寫。佢憶述丈夫係七一守完立法會返來,筋疲力竭,醒來見到社會上一大堆針對警員嘅歪理,憤怒不已云云。文中一節引述丈夫話示威者掟咗樣野入來,散發不明氣體,警員們怕有生命險所以撤退。佢丈夫仲拋下一句:『我們沒有守好立法會,那不是我們的錯!』

喂警察先生,納稅人每年為警隊提供幾乎無限量嘅資源,等香港警方擁有全世界最精良嘅裝備。你話畀我聽嗰少少白煙你就要撤退?咁下次如果成班示威者去廣華街買氣槍過嚟,你哋馬上走人都得㗎啦,重軍火喎?

所以我真係唔明,點解到依家都無人為守唔住立法會向警方問責?係呀七一攻入立法會個班當然係暴徒,咁點解警方唔早早驅散佢地?如果換著係間銀行,成班警察企係到任由暴徒入內搶劫,你估有社會上有無人會反對成立獨立調查委會員徹查事件?